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18日10时至2015年5月18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浙J62H19号东南牌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11月29日,行车里程56799公里,保险终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9日,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1月30日,车辆型号东南牌DN7152HAS,排量为1499ML,已抵押,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LDNB43AZ4B0393843,发动机号4A91(车管所登记信息为SBR4387),核载5人,车外廓长/宽/高 :4420/1700/1415mm,车辆环保排放按国IV标准设计。燃料种类:汽油。
变卖价:3万元(评估市场价:3.62万元) 保证金:0.9万元,增价幅度:500元。
特别须知:
1、经网上查询,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为10次,处罚金额为2000元。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2、车辆整体车况较好,整体经济性、可靠性等与车辆新旧程度相适应,车辆外观除前后包围有改换,左后门漆面有划痕,后包围漆面有磨损,漆面部分小面积碎裂外,基本保养良好,轮胎磨损均匀,内饰良好,制动良好、灯光除远近光灯接反外均良好,安全性能较佳,A柱、B柱、C柱等接缝处无重新钣金做漆痕迹,前后保、翼子板等部位完好,大梁正常且车架完好。
3、车辆停放时间较长,油箱内无燃油留存,仅搭上便携式的简易电源无法正常启动。请有意竞买者自行联系4S店或汽车修理厂检测评估确认车辆动力性、内外部分电气设备现状,如未看样检测直接竞拍,视为对现状的确认。
4、停车费3000元,由买受人支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谢法官。联系电话:0576-88108137)
四、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即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改装)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瑕疵情况特别告知:该车环保排放标准未登记,按国IV标准设计,大部分地区车辆管理部门要求未达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当地办理转入登记,请各竞买人务必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清楚后再行竞买。
八、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停车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变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5月2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19-9102010400010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鼎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5)第1100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137,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