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14日10时至2015年5月1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辆为苏J08M85帕萨特牌轿车,车辆型号为SVW7183SJD,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VET69F5B2427170,发动机号:161104。车身颜色为黑色,车外廓长/宽/高 :4789/1765/1470,车辆排量/功率1781ml/120kw,燃料种类为汽油。核定载客数5人,车辆登记日期2011年3月31日,使用起使日期:2011年3月31日,年审检验合格至2013年3月31日,购置附加税(费):已交纳。车船使用税:已交纳。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环保标准为国Ⅳ。无行驶证,已抵押。另有19070元违章未处理,优先在拍卖款中扣除。
评估价:101120元,起拍价:10112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台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台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7日9时起至2015年5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在拍卖前3日进行。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建设许可手续、权属登记及变更事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说明: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具体费用以及当地车辆过户环保标准,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台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91929012010001268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5-68832869、0515-85255333(上班期间)
0515-85293134(非上班时间)
监督电话:0515-85293029
联系地址: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东台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