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7日10时至2015年4月1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挂靠在台州黄岩大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JT2215出租车(含经营权)。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月5日,行车里程约274502公里(表显、仅供参考),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车辆型号为捷达牌FV7160FG,手动变速器,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车辆识别代号LFV2A11G3C3354162,发动机号597387,核定载客人数5人,车外廓长/宽/高 :4415/1674/1415mm,设计排放标准:国Ⅳ;环保检测及登记:于2013年12月27日,正常领取了绿标Ⅳ环保标志,有效期到2015年1月31日,状态正常;燃料种类:油改气。
经台州公安网查询有1次违章记录未处理 (相应的罚款费用约150元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行政管理部门记录结果为准);有无城管部门违章停车罚款不详(请意向买受人自行了解,若有则由买受人承担)。
瑕疵披露:车辆车况以实地看样为准,建议意向买受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及自行咨询了解出租汽车营运相关政策规定,并在拍卖竞价时理性慎重出价。
变卖价:31.2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变卖参与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变卖。
[特别提醒:1、个人变卖取得的,法院不负责办理行驶证及出租汽车营运证等过户手续,将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的车辆产权及营运证年限内的经营权,由买受人与浙江台州黄岩大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自行签订《挂靠车辆管理合同》挂靠经营,合同有关内容与原合同内容一致(具体有关事宜可向黄岩大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咨询了解);2、具有出租车经营资格及条件的企业变卖取得的,法院可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请买受人自行向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科征询了解营运证等过户手续,拍卖人不作过户保证及承诺]
如变卖参与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黄岩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黄岩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参与变卖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变卖的,变卖参与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1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赴实地现场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变卖参与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通知书,自己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委托人、变卖人不作办理过户的任何担保。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10时前与黄岩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变卖参与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取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4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台州市黄岩支行,账号:1207031139278001496 ),变卖未成交的,变卖参与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变卖参与人参与变卖的,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变卖参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变卖参与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6-84282296 柯法官、鲍法官
监督电话:0576-8428218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491号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