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 2月9日10时起至2015年2月9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HC8985长安sc6371A小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5年1月17日,检验有效期终止日期:2015年1月,保险终止日期:2015年3月28日,抵押情况 无 ,非营运,发动机号码:456M33021、车辆识别代号:Ls4bdb1d64a043365、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3500元,保证金:1000元,増价幅度100元。
二、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6日12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15:0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自行咨询当地交警部门能否上牌.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山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山县支行,账号:77010104000597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0570-5019102、0570-5023599,监督电话:0570-5013742。
联系地址:常山县白马路155号。
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