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2日10时至2015年2月1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BF5A00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8月30日,行车里程6028公里,年检有效期至2015年8月,品牌型号为梅赛德斯-奔驰牌WDCDA5HB,有抵押,非营运,发动机号27695530444298,燃料种类为汽油,车辆环保标准:国IV。
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标的有行驶证一本、钥匙一把,无其他证件;
2、本标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正常,内饰较好、外观较好,前保险杠油漆有轻微划痕,左侧车门有轻微石子碰撞痕迹,刹车盘有生锈迹象;
3、本标的经公安交警信息网查询,有违章记录3次,扣11分,罚款500元,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起拍价:5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 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3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2月10日15时至16时;看样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停车场,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奉化信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377591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车辆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