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2日10时至2015年2月2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2月6日,车辆识别代号:LZWADAGAXB4591265,发动机号:UBC0720196,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16年2月29日,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4月24日,累计里程大约38718公里,车辆座位\排量为:7座、1.4L,环保排放标准:国4,车身颜色为黄色,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5挡手动,前置后驱,车辆外观基本完整,内饰良好,动态基本正常。由于长时间停放,建议对该车进行保养并维修等。(注:一切以实物为准、拍卖价格不包含牌照)
起拍价:3万元,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5年01月28日下午15: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该车环保排放标准国4,请各竞买人务必咨询当地车管所可否落户后再行竞买。
七、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121021279000001 )。
建议来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案号:(2013)温瓯执民字第1786号。
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7-88618326 0577-55888858,监督电话0577-55888876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