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007号(奥迪A6、1.8T、手动挡)-自治区公车(2014-3-2) 项目编号 SW2014CL0471629 转让申请与承诺 资产占有方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来源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值 0(万元) 转让底价 3.143000(万元)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首次报价期 2014-12-09 10:00:00 至 2014-12-23 10:00:00 自然日 限时报价期 120(秒) 是否延时 否 |
一、标的资产信息 |
车牌号码 007号 车 型 奥迪A6L1.8T 购置日期 数 量 1 登记日期 2002-08-09 使用年限 生产厂家 一汽大众 年检至 2014-08-31 颜 色 黑 行驶公里数(万) 25 税费承担等 其他事项说明 车籍:包头市.无车辆登记证和完税证明 。 二、标的转让内部审议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 批准文件 关于公开挂牌处置奥迪轿车的通知(内车治办发【2014】1号)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二、意向受让方应将受让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交纳受让保证金后,持银行回单在公告规定展示时间内现场勘验车辆。 三、意向受让方每交纳2万元受让保证金获取一次成交权,可以对本次处置的奥迪车辆进行报价,但一份保证金只能对一辆车进行最高报价,该份保证金以最高报价成交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终止对其他奥迪车辆的报价。 四、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竞得标的《报价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中心,同时,按照《报价结果通知单》内明确的时间与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五、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①本次处置车辆转让前存在的违章、罚款、扣分等情况,由转让方(资产占有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本次处置车辆存在年检漏检情况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本次处置车辆可由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代办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并经中心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中心出具的《车辆过户通知单》、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在接到受让方提交的《车辆过户通知单》及相关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受让方办理完毕车辆过户、变更手续。 ④受让方委托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办理车辆过户的,须向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交纳费用500元(包含车辆过户制证、照相、拓号费用及车辆过户代办费);车辆过户涉及其他税费按照呼市二手车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车,逾期未提车的,按每日每车200元收取车辆保管费。 ⑤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的,须向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缴纳100元停车服务费;自行办理过户的受让方须在中心出具《车辆过户通知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⑥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⑦如出现因车辆本身瑕疵或车辆管理部门确认无法过户等情形的,资产占有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资产占有方承担。经资产占有方确认后,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⑧对于警用车辆,按照国家、自治区、车辆登记地的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⑨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车辆移交后,车辆所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占有方和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2.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2日16: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到达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保证事项 为保护资产占有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费用后,资产占有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认购保证金及受让方交纳的过户保证金的剩余部分: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过户证明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过户完毕后凭过户相关证明文件经中心核实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受让保证金。 是否设置拆除保证金 是,金额:2.000000万元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处置的车辆以展示时现状为准,以车辆编号进行网络报价,竞买时请所有意向受让方按照车辆编号参与报价。 2、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本次处置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4、本次处置车辆展示地点位于呼市广汇二手车市场(呼市金川开发区汇金道2号,即一汽马自达4S店后院),展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9:30-16:00)。展示期间,意向受让方只允许对车辆进行静态检查,不准移动试驾。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不作调整。 公车处置监督电话:0471-4826874 其他附件 动态报价须知 受让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泉铸 王丽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471—6930553、6922653 、15804711012、13722049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