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23日10时起至2014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雅阁牌HG7241AB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闽A5V607。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02月21日,行车里程69773公里(仪表盘记载),车钥匙一把,排量2354ml,强制保险在有效期,年检已过期,无抵押,使用性质非营运,产地中国,发动机号8016654,车外廓长/宽/高:4945×1845×1480mm燃料种类:汽油。
起拍价:104300元,保证金11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2月8日9时起至2014年12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0591-26832590(法院金法官)。展示看样:看车时间自2014年12月19日9时起至2014年12月19日17时止。看样联系人金法官,联系电话:26832590。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除查封车辆所花费的拖车费及停车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31日1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罗源县城关分理处,账号:13180401040000798),并在2015年1月7日15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罗源县东外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26832590,监督电话 0591-26836394
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