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24日 14: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江津支所以传统拍卖方式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渝CAW668长安牌轿车一辆,拍卖保留价2.32万元,竞买保证金0.4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1年1月21日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江津支行;账号:50001133600050202711),并于2011年01月2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江津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标的无牌照(实物),保险已过期。以上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联交所地址: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江津支所
委托法院电话:47586807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