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泰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14日15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以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号为鲁JWN222号HMC7163E3A海马牌轿车,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12月8日。参考价:3.3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该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4泰中法技拍字第431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前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11时止,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四、联系方式:山东太斗拍卖有限公司(泰安市迎胜路北首,小城故事五楼)
咨询电话:0538-8997177 18953803599
五、拍卖监督电话:新泰市人民法院0538-7258836
山东太斗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