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4 日10 时至2014年 10月14日22 时止(延时的除外)对苏MG5759宝马牌小型轿车重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MG5759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1月13日;车辆识别代码WBAZV4100BL814114,发动机号码01777873N55B30A,车型宝马X52011款xDrive35i领先型,德国宝马汽车集团史帕滕博阁工厂制造。8档手自一体、电动天窗、全景天窗、无钥匙启动系统、真皮座椅、自动空调,车身颜色为棕色,燃料形式为汽油,进气形式为涡轮增压,外廓尺寸4857X1933X1776,核定载人数5人。该车行驶里程8.77万公里,未处理违章罚款8850元。
评估价:572000元,起拍价:480000元,保证金:50000 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0 月8 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止接受咨询(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与靖江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车辆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违章需缴纳的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负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 10月22 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靖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10240011010098989881)。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苏天元(靖)资评报字【2014】第0505号评估报告书。
咨询电话:0523-84993853(朱警官)
联系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