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0年12月22日14:30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型号为2686CC梅赛德斯奔驰厢式货车一辆。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设有保留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21日下午16时止(国定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湖墅支行,账号:75718100153439),缴纳保证金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四、特别说明: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0年12月21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次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五、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8D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