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2日10时至2014年7月22日22时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浙G9A078丰田牌小型车一辆,车辆厂牌型号:丰田GTM7240G,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8月28日,现停放在东阳法院停车场内,累计行驶约13万公里,强制保险有效期至2012年8月26日,年审有效期至2014年8月31日,发动机号:C476959,车辆识别代码LVGBE40K58G248599,车外廓长/宽/高:4825*1820*1485mm。
起拍价:68000元,保证金:1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21日16点30前(上班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有意者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日16时3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1070207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6667181 ;咨询旺旺:东阳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666732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56号;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