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8日10时至2014年7月8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淮小型普通客车1辆,车牌号苏LL1137,登记日期为2011年4月1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型号:江淮牌HFC6500A3C8F,车辆识别代号:LJ16AA331B7017172,发动机号:B3020036,发动机型号:汽油发动机,车外廓尺寸:5035/1820/1976(mm),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4月,环保达标GB17691-2005国Ⅲ,核定载客8人。
起拍价:51640元,保证金: 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8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镇江新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蒋森林(咨询电话13951281543)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交通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7月1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 ,账号:5040582276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5319001 ;
监督电话 0511-85319061 ;
联系地址: 江苏省镇江新区银河路100号;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