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10日10时至2014年7月10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CG5695号自卸王货车一辆 。该车品牌国产福田,使用58个月,配置:潍柴发动机,前单桥转向,后双桥驱动。该车属于工程用车,外观一般。前保险杠撞击变形,前小灯破损。驾驶室右前侧碰撞,修复不好前门龟裂,驾驶室内较脏。右后驱动轮刹车破损。潍柴发动机工作正常,变速箱、后桥无漏油现象。电瓶桩头锈蚀,车厢两侧改装加高约30公分。由于操纵故障车厢无法举升,车厢左支承点开裂。
起拍价:120320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15.04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7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7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账号:5196637299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0262763 联系人:刘法官
监督电话:0516-80262652
联系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