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6月16日15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解放CA1110PE2L8重型普通货车一辆,车牌号:鲁J04101,初次注册登记日期为2001年4月9日,发动机号:00455289,车辆识别代码:LFWJB9CUX11A08983,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05年12月。参考价30000元,保证金5000元。上述情况可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执二庭咨询,电话:8625113。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将保证金在2014年6月13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4)泰中法技拍字第213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6月16日15时20分之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13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泰市青龙路公安局东邻
咨询电话:0538-7230997 13561751783 13905387635
传 真:0538-7230997
网 址:www.gx-pm.com 邮 箱:tagxpm@126.com
五、法院监督电话:0538-8512256
泰安国信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