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22日10 时至2014年5月2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价格鉴证基准日:2014年3月19日。本车为黑色现代轿车,型号BH7167AY,初次注册日期2012年9月3日,年检有效期2014年9月。经现场勘查外观尚好,无天窗,前后车灯、仪表、内部座椅设置齐全外观尚好;空调系统、音响设备齐全;外观转向系统尚好;轮胎尚好,有备胎及随车工具。经现场测试,启动系统有故障无法启动需修理。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为9.18万元。本车估价为78500元
起拍价:7.8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5月2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违章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如有罚款未处理,产权过户时由竞买人支付,涉及车辆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困难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4020161388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常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常价证鉴[2014]37号价格鉴证结论书。
咨询电话:0519-85579358,监督电话0519-85579393
联系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
江 苏 省 常 州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二O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