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30日10时至2014年4月3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豫P92816红岩牌CQ大型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4年8月,行车里程不详,检验有效期已过期,发动机号:WD61550,车辆识别代号:LZFH30M444D014227,,燃料种类:柴油,排放标准:,违章记录请自行查询。该车无钥匙无法启动,腐蚀严重。
评估价19360,起拍价:19360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正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4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4月29日14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车辆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交付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及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八、本标的物环保、排放标准不详,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 账号:201000014672570,开户银行:长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6127805,监督电话0572-6227552
联系地址: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