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 12 月 23 日15: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双桥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变卖,若在2010年12月23日无人竞买,则从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 2月3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地:宝马BMW523Li(渝AHA377),2008年9月购买,行程51431公里,变卖保留价26.6662万元,竞买保证金2.6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0 年 12 月 22 日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足额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双桥支行营业部;账号:460101040003708),于2010年 12月 22 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双桥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事由:该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的税、费和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43334296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双桥区西湖大道财政局办公楼3楼1831办公室
委托法院电话:43332930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