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2月25日10时至2014年2月2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车牌号:浙B38358;型号:解放CA5169XXYPK2L2EA80-3重型厢式货车;颜色:蓝、白;初次登记日期2007年11月13日,保险终止日期不详,营运类车辆,发动机号50903682,柴油燃料,排放标准国Ⅱ。
变拍价为36000元,保证金 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4年2月17日起至2014年2月24日11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变卖价就是可成交的价格。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责任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卖,不参加竞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3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帐号:21030122000014824-030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市天兴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00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
网址:http://www.nbhsfy.gov.cn
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