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3月5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1、辽BJF577奥迪Q7吉普车一辆,评估值为50.46万元。
*请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宋宇、大连裕丰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宝军、杨丽莉派代表参加拍卖会。*请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权利人派代表参加拍卖会。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3月4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10万元(两个项目的保证金均为10万元)交存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纳保证金后,请于3月4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展示时间:2014年2月24日—27日 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联系电话:0411-84301785 联系人:陈女士
辽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公告刊登于2014年2月17日《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