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海马HMC7163A4S0”小型轿车一辆,车牌:鲁ABL526,发动机号码:3L70E0801,排气量:1.6L,手动挡,登记日期:2008年2月18日,参考价:33150元,保证金:0.7万元。此标的上述情况请咨询泰山区法院执二庭,执二厅电话:8625113.
二、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应于1月15日11时前缴纳保证金至法院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转账为主,若以现金方式缴纳,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交纳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4泰山法拍第25号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1月17日9:3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缴款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三、标的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11时,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地址:0538—8888296 18653880036 13953895766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156号
五、法院监督电话:8512256 6986165
泰安市康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公告刊登在2013年12月27日《泰安日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