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定于2014年1月15日上午10时在大连市西岗区花园街50号2-2-1室公开拍卖下列拍卖标的物:
标的1、辽B8776N号东风日产尼桑小客车一台,标的物评估价为人民币75,000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展示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东北路29号地下一层停车场。
标的2、辽B371A5号奔驰轿车一台,标的物评估价为人民币604,800.00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展示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交通队停车场。
标的3、位于长海县小长山乡回龙村大岭屯房屋及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606.82平方米,土地面积3064.50平方米,标的物评估价为人民币108.0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2万元,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标的4、位于长海县小长山乡英杰村珠子圈屯英杰后海的拖拉机2台、养殖网吊10000个,浮力7000个,标的评估价为人民币99,785.00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3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存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4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2565658;15524735001。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请贺诚、庞美龄、吴艳熙、孙吉东、李泽慧、王云利、裴振军、王锡敏、张德花及相关权利人派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