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第二拍)
我公司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辽K96641现代新胜达吉普车,底价17178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2日16时,溪湖法院停车场。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16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3万元,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号【收款户名: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3027 2011 0009 72;开户行:本溪市市区信用联社溪贸分社;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3)本法技委字第0958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12月2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
咨询电话:0414-7192222 (隋经理)
网址:http://www.bxtzjr.com
注:
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14-3669955
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
此公告于2013年11月26日 《本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