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 时在台州方远国际大酒店
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1、浙JXC585一汽丰田锐志TV7250S4SPD,初始登记2010年8月11日,年检止2012年8月30日。起拍价10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须在9月11日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汇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执行款 开户行:工行黄岩支行,帐号:1207031139278001496)。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竞买人须在2013年9月12日前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或传真至86172297)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11日, 1—2号标的现场,3号标的停放在黄岩区人民法院内。
六、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