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3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高明区荷富路本院第四审判庭内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赣GB3101自卸低速货车一辆(登记日期2011年10月12日,存放在高明区永利停车场内),参考价:26800元,保证金2600元,执行案号:(2012)佛明法执字第886号。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复印件到高明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组办理竞买手续。办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9下午17时止,逾期不予办理。拍卖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8月8日下午17时前以转账方式存入指定账户。标的物缴纳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6263633018010013721。
汇款单必须注明执行案号及标的物名称,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必须是保证金缴款人,因跨行跨市退付拍卖保证金所产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展示时间:2013年8月5日、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有意看标的者请于2013年8月2日下午17时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注明联系电话及标的物名称、案号)传真至88266654。
联系电话: 0757-88266657
佛山中院监督电话:0757-82630433
高明区法院监督电话:0757-8882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