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26日9时30分在海宁市文苑南路5号5楼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HN0321华菱之星HN5310Z29D4M3CSG重型货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12月)。拍卖参考价4.4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2013年7月24-25日,海宁市展示。
三、注意事项:
参加拍卖须于2013年7月25日16时前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保证金交给拍卖公司。保证金不计息。
注:①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③对上述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委托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主张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
海宁市嘉泰拍卖有限公司:87292926 87292928 13819381011
嘉兴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13605736696
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13666765380
法院监督:0573-870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