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9日下午15时在嘉兴文华园宾馆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F3G579别克汽车一辆。(注册日期:2010年3月3日)起拍参考价7.2 万元。【保证金 1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6月17日-18日下午16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人持有效证照(企业凭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前来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保证金保证金交给拍卖公司(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账号:33001638047059181818、开户行:建设银行嘉兴分行)。竞买人须凭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银行本票需到法院开具收据)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不计息。
注:①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③对上述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委托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主张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3-82096962 13666765380 监督:0573-82317911(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