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10时在辽宁嘉汇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保时捷凯宴4806CC越野车一辆(2007年11月)。起拍价:70.6860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14日,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竞买登记
有意向竞买者请与2013年6月14日下午3时前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以及交纳参拍保证金15万,参拍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 414401040002123;开户行:农行体育场支行;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2)本法技委字第1034号】
四、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93栋 电话:0414-3217222,说明:1、此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
2、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是为放弃该权利。
3、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4、本公告在《本溪日报》公告。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14-366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