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14日10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鲁JIH077红旗轿车一辆,车辆型号为:红旗牌CA7165AT3,车辆识别代码为:LFPH3ACC3A1A15063,2010年3月注册登记。参考价7.1511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参加竞买者,将保证金在2013年6月13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标的保证金在进账联注明“(2013)泰东法拍字第187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当日8时30分至10时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方式:网络与现场同步。
四、联系方式:0538-7230997 13905387635 传真:0538-723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