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9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张柏林所有登记在杭州金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牌为浙A·3A720解放牌CA5163CLXYP9K2L4重型仓栅式货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3月17日,起拍价1.9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6月7日~8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应在拍卖前二天(6月7日下午前)将保证金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5674622,并将缴款凭证送至天台法院开具收据,凭收据和有效证件传真至88311916或到椒江区白云山中路102号市房管处221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6月8日。未中拍者按规定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采用加价竞投的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8311912 88311916(传真) 81309111(天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