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8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J71317江淮中型普通货车,登记日期2011年10月,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0.5万元。
二、标的展示:与报名同步。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须在2013年5月7日前,凭保证金缴款单和身份证(标的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椒江区景元路15号二楼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6日止存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910201040001003-000,农行解放路支行。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到椒江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以上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520680 88501535 88836629(工商) 88108095(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