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岭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在温岭饭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J92W37五菱汽车,2010年4月登记,起拍价1.2万元,保证金0.5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于2013年4月9日前(工作时间)向温岭市人民法院缴纳保证金(开户行: 农行温岭市城东支行,帐号: 927101040000578,开户名:温岭市人民法院),并将银行缴款凭证送至温岭法院开具收据,再凭法院收据及身份证等到椒江区星明路9号(或传真至88831110预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2013年4月10日(工作时间)。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方式(设保留价),应价高者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为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297829 88971188 监督:86105056(工商) 86128905(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