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12年10月18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批号 |
标的物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
保证金 |
集中看样时间 |
1253108 |
粤B·HB518奇瑞小轿车一辆(作汽车零配件拍卖) |
张明红 |
4056元 |
1200元 |
10月9日上午10时在常平镇北环路停车场集中 |
1253109 |
桂R·62302哈飞微型车一辆(作汽车零配件拍卖) |
李立生 |
1984元 |
600元 |
展示时间:2012年10月8日-9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缴纳,汇款单上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和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承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和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付款单据、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与竞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5天,到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186435 13829222942(冯小姐) 公司传真:23180835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收款账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银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
执行局电话:86103835
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