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16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
集中看样时间 |
被执行人 |
1217504 |
停放于东莞谢岗交警大队停车场内的豫P.25918号汽车(作零配件拍卖) |
2520 |
500 |
10日15时30分标的物处集中 |
徐立志 |
展示时间:7月9至1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7月1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常平法庭、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传真:22495049、13713315944(蔡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A区313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塘厦支行
常平法庭:89808273、89808277
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89808713、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