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6月10日15:3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地点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看样时间 |
1204408 | 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村塘岭3号厂房中左侧大厂房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三分之一份额 | 703120元 | 7万元 | 彭志辉 | 5月27日10:0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
备注:该厂房土地系集体土地,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有红线图,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质量以实物为准,限东莞市户籍人员参与竞投。
展示时间:2014年5月26、27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6月4日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若竞买人想参与两个以上的标的物竞投,则需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3、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4、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付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传真: 0769-23037738 18122892280/13650069068(于小姐)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江南世家B115号
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大朗法庭电话:13712000995
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东正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