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21日10时至2014年5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嘉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位于嘉善县天凝镇麟溪村洪三线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3.4㎡,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0年8月25日。建筑物系无证(主要为车间、辅助用房、门卫室、零星工程、围墙等,总面积约为601.50㎡,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设备为变压器一台,规格型号:400KVA。
变卖起价:158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于2014年5月19日14时前至嘉善县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起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以相应财产权利登记机关规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款应当在指定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嘉善县农行魏塘分理处,账号:19331101040000586),其中:2014年6月23日前须缴纳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150万元)至法院账户,余款在2014年8月23日前缴入法院账户。上述资产的移交需待全部款项到位后再行办理。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价、保证金、变卖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4225922、89103527, 监督电话:0573-84222824。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30号。
嘉善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