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喜洋洋食品公司资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拍卖标的:原内蒙古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五原县食品工业园区)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号为五房字第302号全部房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
拍卖方式:密封报价与公开竞价相结合
展示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坐落地
密封报价时间:
报名地点:内蒙古日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商会大厦22层A5)
联系方式:15147261513 13304724474 0472-2808185
监督电话:0472-5105083
说明:1.竞买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来我公司报名并索取该标的相关资料,竞拍保证金为参考价的30%。2.拍卖成交之日起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进行交接,办理产权及土地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交纳佣金。4.竞买人竞买前应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情况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我公司不对以上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请有关当事人参加拍卖会;请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派人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内蒙古日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