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华侨宾馆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安新县瑞隆金属制品厂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安新县吉隆金属制品厂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机器设备。(详见清单)位于安新县端村镇西垒头工业区。拍卖保留价1067.8653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2月26日17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100148016796 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并于2013年12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有关法院负责标的移交。
2、标的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503323717 0312-5880123崔先生
报名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世纪大厦B座7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33
河北宏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本公告2013年12月10日刊登于《河北科技报》B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