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对大连第九塑料厂所有的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国防路166号的房地产(其中建筑物8栋,总参考建筑面积10071.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一宗,证号为金国用[2006]第0624022号、参考用地面积28437平方米;构筑物为棚房9个、泵房1个)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评估值合计为34,005,600元。详见大连大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13-1-1-95房地产项目估价报告。
本次拍卖为附条件拍卖,竞买人竞买本标的须将厂内的机器设备约47台(套)同时购买,价格为472万元,详见大连海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达评鉴法字[2013]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大连第九塑料厂派代表参加拍卖会。
*请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权利人派代表参加拍卖会。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2月11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800万元交存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纳保证金后,请于2013年12月11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本次拍卖信息可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展示时间:2013年12月3日-5日
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成大大厦3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11-84301785
联 系 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