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5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位于位于保定市烟厂南路副8号(现玉兰大街863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上述标的中土地面积为3202.5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为2714.43平方米(其中产权登记面积243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100156号,其余281.43平方米的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拍卖保留价为739.17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一、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4日16时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0148016796;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并于2013年9月4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宝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土地部门和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0312-2132999 15613271982 谷女士
公司地址:保定市三丰中路508号三丰路家具城五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