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水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人定于2013年9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第一审判庭举行2013年第20期拍卖会,拍卖以下标的:
一、佛山市三水康之田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土地面积约27884.5㎡,建筑面积约10838.01㎡)起重机8台、空调21台、630KVA配电工程。参考价:27924064元,保证金:279万元。
二、佛山市三水康之田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机器设备一批(起重机、空调、配电工程除外)。参考价:1380937元,保证金:13.5万元。
以上标的案号为:(2013)佛三法乐执字第144、147号。
【注意事项:(1)联通公司租用康之田厂区内宿舍楼顶安装有基站天线及设备机房,租用期限至2013年11月30日止,租金已付,买受人应承认该租赁合同;(2)拍卖标的以交付的实物为准,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及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3)办理转户手续所需的税、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4)不宜搬动的设备起重机、空调、配电工程与建筑物作为一个标的一并拍卖;(5)其他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另一个标的进行拍卖,因这些设备被查封在拍卖标的一的建筑物中,有待法院处理,建筑物的买受人要容忍上述设备存放在原地,待拍卖成交后或依法处理后再搬离;(6)其他未尽说明问题,最终以法院的解释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9月3日下午5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银行划转(不得交纳现金)方式存入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账号:4400166713705988888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参加广东华鸿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拍卖行2013年第20期联合拍卖会、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如竞拍多个标的物的,应逐笔汇款,否则因信息资料不全而导致无法办理竞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已承担,竞买人必须是保证金交款人。并于2013年9月4日下午5时前个人请携带身份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单,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楼办理竞买手续,在拍卖会举行前半小时必须到场办理号牌领取手续。手续经办人:江法官,联系电话:0757-87783587。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8月28、29日。
三水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7911611
广东华鸿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4楼Q室
联系电话:88030593、88030598
佛山拍卖行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九楼
联系电话:8333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