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25日10:00在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五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保定市利民路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土地面积31259.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保定市国用字第(2006)130600000854号;建筑物总面积7747.51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454.1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网址:河北产权交易中心诉讼资产频道(http://sszc.jinmajia.com/org/?orgId=uni_hbcq)。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7月23日17时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0148016796;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并于2013年7月23日17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
2、标的面积如实地于土地证不符,以实地测量为准,最终以土地部门和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国有划拨土地,拍卖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0311-87211281 13811619267 13731174444
0311-87015829(产权中心)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33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02号4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