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大连松井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瓦房店市炮台镇三家居民委的总建筑面积1383平方米房屋三处及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瓦让国[1998]141号、瓦让国[1998]142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详见大连大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12-1-1-294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价为269万元人民币,该价格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
展示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9时
拍卖会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9层本公司拍卖厅
咨询电话:0411-83786383 联系人: 马女士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11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房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3年7月11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注:请大连松井味噌有限公司、大连松井食品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