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4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第三拍)本溪新融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一项29625平方米,工业厂房三项5072.66平方米,辅助设施7项及机器设备12台,整体拍卖。底价为3978.0069万元。
二、展样时间:2013年6月18日—2013年7月3日, 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本溪经济开发区工业西区)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3日15时前交纳795万参拍保证金,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指定专户[ 收款户名: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3027 2011 0009 72;开户行:本溪市市区信用联社溪贸分社;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3)本法技委字第0021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5月30日15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合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
1、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96号建行楼1层1号; 电话:0414-3217222、13942439898;
2、本溪市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人大综合楼二楼;电话:0414-2862655;
3、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电话:0414-7192222;0414-7193333。
注:1、此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http://www.rmfysszc.gov.cn)
2、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3、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4、 本次拍卖的资产以竞买人现场实际查看为准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14-3669955
本拍卖公告在本溪日报上发布公告
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
本溪市拍卖有限公司
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