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我公司将依法整体对位于庄河市吴炉镇英烈士村、平山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庄国用(2011)第0711号】及其项上的全部在建建筑物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标的物评估值为人民币1885.16万元。
展示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0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13年6月10日10时
拍卖会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128号
咨询电话:0411—84355656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7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房间预交377万元竞买保证金(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电话:0411-83775605。开户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帐号:0610014400000220)。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3年6月7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注:请苗延和、大连东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