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5日上午10时,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现状拍卖:大连亿嘉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庄河市青堆镇东街道东风委房屋二栋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和机械设备(一条生鸡屠宰加工流水线)。拍卖标的评估价合计为10,693,860.00元人民币,其中,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人民币1041万元、机械设备评估价为283,860元。详情见评估报告,现为第一次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4日下午3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交纳保证金,标的物的保证金214万元人民币,支票以到账为准。账户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电话: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3年6月4日下午4时前持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请相关人员参加拍卖会。
展示时间:2013年5月28至30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办理竞买手续及拍卖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817号1-5-1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411-82622972 155042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