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阳西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3年5月10日15时30分在阳西县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阳西县新圩大水坑水电站的经营权(包括租用土地的使用权、电站设备等)。保证金:19万元。案号:(2013)阳西法执字第189号。
有意者请于2013年5月6日前(以到帐为准)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到法院帐号(户名:阳西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阳西县支行,账号:44-557101040002639),汇款单请注明案号,凭汇单到阳西法院审监庭开具收据后,持有效证件于拍卖当日15时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按现状拍卖。公告期为展示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后5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及证据材料。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可于截止竞买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办理竞买登记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院监督电话:0662-5886612
拍卖公司电话:0662-3376811、13824967555
办公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77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