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委托,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泸州市江阳中路50号三楼公开拍卖以下资产,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龙马潭区罗汉镇石梁村四组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17.63㎡。参考价::9.3万元(保证金2万元)。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请涉及该标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若要参与竞买,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缺席和未办理手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保证金及价款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账号:88050120003482794
开户行:江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华阳信用社
(汇款时请注明: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使用网上银行汇款)
二、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标的从即日起公开展示,凡有意竞买者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4: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凭有效证明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垂询电话:15883008661 15309085077
地址:成都市暑袜北一街93号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