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拍卖标的:保定市利民路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土地面积31259.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保定市国用字第(2006)130600000854号;建筑物总面积7747.51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454.1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3月14日15时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0148016796;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并于2013年3月14日15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土地部门和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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